8月14日第780期
兩年前我曾投稿《耕心》週刊,述說我一再犯罪,幸而姊姊和她的老闆娘帶我去教會,使我蒙受上帝救恩的見證,文章刊登後大大激勵我的心;我也於獄中接觸基督教更生團契,出獄後便在更生團契服事,如今是更生團契附設信望愛少年學園的生活輔導。
壓傷的蘆葦祂不折斷;將殘的燈火祂不吹滅。賜恩典的主耶穌,使靈魂失喪的我重新有了復活的生命,不只讓離我而去的家人重新接納我,更賜給我一個意外的恩典──妹妹。
領受了主的恩典後,我回去探望數年未見的爸爸,當面向他道歉,這三十幾年來,未曾當過一天他的好兒子;但信主後的每一天,我立志學習當個好兒子。爸爸也為著他過去對我們的不當管教,以及沒能給我們一個完整的家向我道歉。這樣看似簡單的對話,卻使我們父子兩個大男人手握著手、淚眼婆娑;是神的愛軟化了彼此的心,化解我們父子多年的心結。
在外流離犯罪的十幾年,一直知道有個同父異母的妹妹秀徽,卻從沒見過面。那日初見面時,不知她是怕生還是內向,她叫了我一聲哥哥後,彼此之間就再也沒有互動。與爸爸私底下了解後,明白秀徽現階段正處於少女時期的叛逆,回想自己當初也是缺少家人的關懷和肯定,加上自制能力差,導致粗心犯了錯,犯錯後又沒得到諒解和安慰,而是指責與打罵,因此產生憤恨、自卑和偏差的行為,而且變本加厲,從帶來家庭問題延伸到製造社會問題,也白白浪費自己將近二十年的青春。想到此,心中對秀徽多了一份負擔,我相信這份負擔是上帝給我的功課。
服刑期間,我不斷以書信來鼓勵秀徽,並且與她分享過去極其荒唐的我,現在能全然改變,都是因為從認識主耶穌那一刻開始,因祂十字架的救恩、赦免了我們的罪;聖經約翰一書1章9節:「我們若認自己的罪,神是信實的、是公義的,必要赦免我們的罪,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。」使我重新燃起希望,不再自哀自憐、自暴自棄。信主後,我真實感受到神話語的能力,不但在我的內心運行作工,更使我不再被過去所綑綁。
服刑期間,我與原本陌生的妹妹建立良好的關係,後來我們成為無所不談的「哥兒們」;出獄後,雖然分隔兩地,但聯繫不曾間斷。我不斷為秀徽禱告,盼望她能認識全能的主,生命被主重新建造。一次返家到台南的教會聚會,順道約秀徽同去,那一天的詩歌感動了秀徽,隔天秀徽回到高雄凱旋教會參加聚會,當天便做了決志禱告;神親自觸摸了她的心,釋放她多年來的苦,撫慰她孤寂的心。
爾後,秀徽都會自己去教會,並於去年六月受洗成為基督徒。她學會反省自己,雖難免犯錯,但會主動向神認罪悔改;若是得罪別人,也會主動道歉,努力改過自己的缺點。在秀徽身上,我看見神奇妙的工作,祂的愛真是無可比擬;我也在自己身上看見神無敵的愛,祂拯救的不單只有我的靈魂,還有我的家人,甚至更多的靈魂!因為神不願有一人沉淪,乃願人人悔改。(彼得後書3章9節)
編按:本文作者信主見證刊登於2009年12月13日《耕心》693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