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姻大翻轉

陳尚嘉(台中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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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22&29日第803&804期

我廿四歲、太太廿二歲時即結婚,婚後在台北工作一段時間,我從事髮型設計,太太是牙科會計。後來父親幫我們付了十萬元的頭期款,在台中買了一幢公寓,希望我們搬回去陪他。

當時我們的大兒子已經出生,回到台中之後,每個月所賺的只夠生活開銷,沒有餘裕能多存錢,太太的哥哥問我們是否願意改行從事汽車配件批發,由我負責跑業務,他會全力供應;為了增加收入,我與妻子便答應了。

我們在家裡的五樓開始批發業務,生意越做越好,每天上上下下,五樓不知跑了多少趟。有錢可賺真開心,但因生活忙碌,導致性情急躁、脾氣不好,加上應酬娛樂、生活不檢點,因此與太太爭吵不斷,甚至兩個人大打出手。夫妻感情極其敗壞,常常鬧著要離婚,但我又捨不得離婚,到了律師事務所,就又反悔了。

一個星期六上午,昔日老友春陽來訪,我發現他的行為言談舉止與往日大不相同,就問他:「你怎麼改變那麼多?」他說是上帝改變了他;他在美國參加教會的家庭聚會,在當中感受到愛與關懷。我問:「上帝可以改變我嗎?」他說可以!我問他怎麼改?他就介紹我去台中靈糧堂聚會。

星期日,我獨自一個人去教會,因為太太不想去;俗語說:「江山易改,本性難移」,我想太太是失望吧!所以才拒絕我的邀約。當天做禮拜時,我坐在前面第二排,詩歌響起時,我竟不斷流淚;站起來自我介紹時,一向口才很好的我,竟哽咽無法說話。禮拜結束要離開教會時,一位傳道人問我:「有什麼可以為你禱告?」我說「婚姻」,他就為我祝福禱告、祈求上帝的幫助,禱告結束,我又不停流淚,回程途中還在車上不斷痛哭。

之後,我告訴太太,要她跟我一起去教會,但她並未答應。由於我的業務精神──好東西與好朋友分享,不斷地邀請妻子,再加上傳道人的探訪,我們終於一同去了教會,認識基督的愛,而主耶穌更成為我們婚姻中最美好的祝福。

永遠記得多年前,信主後,有一次我與妻子發生爭執,小兒子竟然拿著聖經到我房間對我說:「爸爸!請你讀箴言第3章。」我愣了一下,順服地拿起聖經,箴言3章1~3節說:「我兒,不要忘記我的法則(或譯:指教);你心要謹守我的誡命;因為它必將長久的日子,生命的年數與平安,加給你。不可使慈愛、誠實離開你,要繫在你頸項上,刻在你心版上。」讀完之後,我的氣竟然全消了,心平氣和的去花園澆花。

神的話,真是太奇妙了!我彷彿聽見主耶穌的聲音,祂說:「孩子,你要好好的愛妻子,如同我愛她,如此你的道路就可亨通,凡事順利。」如果連最親近的妻子都不愛,我又如何愛其他人呢?

如今,我與妻子麗玲結婚邁入第廿八年,感謝主耶穌救贖我們,翻轉了我們的婚姻;更透過聖經的教導,堅固我們的家庭生活。現在每天上班前,我們都會與孩子握著手一同禱告,一家人的感情如同倒吃甘蔗,越來越甜。感謝主耶穌賜給我們美好的教會生活,讓我與妻子在夫妻團契裡同心服事。願一切榮耀歸給主,平安歸與主所喜悅的人;更求主耶穌賜福每一對夫妻,在主裡同心相愛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