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19日第972期
國中後父母離異,大弟跟著父親在台北,自己則跟母親在台中生活;分隔兩地,無事不登三寶殿,因此和大弟越來越陌生,電話聯繫與見面機會屈指可數。
大弟退伍時,我說服他來台中工作,彼此有個照應,住在家裡花費也較省。但因無法忍受他的生活習慣,一次大吵後大弟隨即返回台北,事後自己很後悔,雖然已經向他道歉,但彼此剛烈的個性、每次對話的不讓步與磨擦,無疑讓手足關係雪上加霜。
後來得知大弟胃萎縮的情形,有血便及經常腹痛,因照胃鏡費用較高,他沒有能力負擔,我說我可以幫忙;接著順口問他收入及金錢使用方式,竟使他非常不悅地掛上電話。當下覺得心痛,感覺大弟像刺蝟一樣,不僅傷了別人也傷了自己。但心裡仍想著,匯款給他吧!他需要這筆錢。
匯款完想起之前讀到聖經利未記25章35~36節:「你的弟兄在你那裡若漸漸貧窮,手中缺乏,你就要幫補他……不可向他取利,也不可向他多要,只要敬畏你的神。」突然意會過來,這是神給我的功課──所有的律法與誡命,靠著「愛人如己」才得以完全。
又過了一些日子,大弟健康狀況穩定,我也可以平靜地傾聽他訴說生活的不順遂,並給予建議及代禱,而非像之前爭執不休。這在一般人看似稀鬆平常,對我們來說並非容易;十幾年手足關係要有所進展,必須付出一些努力,這也是我不斷要面對及學習的課題,求神幫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