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王家俊(台北市)
坐在開往台南戒治分監的路上,對我們更生人來說,感觸與一般人截然不同。就如同一位弟兄所說:「以前是坐著囚車進來,如今卻坐遊覽車;以前是階下囚,如今卻成為座上賓。」這一切的改變,都從我們遇見耶穌基督那一天開始。
【監獄生活失自由】
在我們短暫的屬世客旅當中,一定會有很多第一次,讓人無法忘懷。民國八十九年那個小年夜,正是我永生難忘的人生經歷。那是我第一次坐著囚車前往看守所,第一次被扣上手銬,第一次體會一群人被銬在一起的感覺,第一次明白,原來周潤發演的《監獄風雲》不是電影,而是我日後的生活寫照,也終於明白,數字竟然可以成為我的名字。
從踏進監獄的那一刻起,我的身體就失去了自由。但是,早在犯罪的那一刻開始,我的靈魂就失去了自由。在與手銬、腳鐐與鐵鏈為伴的日子裡,我深刻體會到身體不自由有多麼難受。心中猶記,當我雙手被反銬在背後,那種強加在身體上的捆綁與束縛、不能自在移動自己的四肢,整個人就像被火燃燒般,以及那種想要跳起來卻又無法盡如己意的感覺,那種痛苦實在難以言喻。
【享受罪中之樂】
果然,人是頑梗悖逆的受造物,適應能力與犯罪能力一樣堅強。我還記得,後來腳鐐竟成了我們較勁的一種休閒器具,比看誰穿褲子速度快(在違規房時),比看誰的腳鐐較新較亮,比看誰的腳鐐較重較大。
回顧昔日沉溺罪中的我們,竟無知的把恥辱當榮耀,拿荊棘作冠冕,在走向滅亡的道路上仍高唱凱旋歌曲,如今想來,真是何等可悲。
【遇見耶穌心自由】
直到遇見耶穌,我才發現,原來自己曾經失去的,不僅是身體上的自由,我的心靈根本也從未自由過。直到離開了監獄,在中途之家的一年多裡,我才漸漸喜歡上這樣的人生,喜歡上這種平凡安靜的生活。
有一天晨更時,我觀察自己,擠在一間小小的辦公室裡,與一群人合唱詩歌、讀聖經、分享不同的生命見證,曾幾何時,我竟然會過上這樣的生活?換個角度來看,世上的人如果看見我們每天花兩個小時,坐在小板凳上,數算神奇妙的恩典,一定會覺得不可思議,可能還會笑我們「頭殼壞掉了」。
【我的人生祂決定】
從前我以為自己很自由,可以憑著自己的能力和資源過我想要的人生,結果卻反倒失去一切,賠上大半輩子。
如今的我,自己交出主權,讓耶穌來作我的主人,我反而得享不怕遭害、沒有恐懼、不犯罪的自由,以及懂得愛的自由。
當我們在靈裡、在耶穌基督無限寬廣的救恩之中,我們才真的擁有自由,如同聖經所說:「主就是那靈,主的靈在哪裡,那裡就得以自由。」(哥林多後書3章17節)因為我們已經是「出死入生」了,已經被耶穌救贖回來,罪不能再捆綁我們了,一切的一切,都在基督裡更新與釋放了。而這,才是「真自由」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