牽手繼續向前走

如果要我繼續走下去,請給我一些印證。不然這樣,給祢三個月的時間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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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林宜瑩(台北市)

三十歲以前,我一直是個不婚主義者,就算當初在和後來成為我太太的「她」交往時,也覺得「結婚」始終不是我人生的選項。

我和她在立法院認識,因媒體同業採訪的關係,彼此交換名片,隔天就約去喝咖啡,得知她剛失戀,便把握機會展開熱烈追求。後來,兩人成了男女朋友。她原本信奉日本日蓮正宗,和我交往之後,我會帶她去教會做禮拜。漸漸的,她不再膜拜其他偶像。

兩人交往了三年,似乎遇到了一些瓶頸,讓我萌生了倦意,在那年最後一天採訪某教會跨年禱告會時,我向上帝祈禱:「天父啊!如果要我繼續走下去,請給我一些印證。不然這樣,給你三個月的時間,要是我沒有得到印證,就表示你要放我自由……喔耶!」

日子過得很快,三個月「咻──」一下就過了,我記得那天是三月卅一日禮拜天,我睡晚了一會兒,趕到教會時,正好看到一群人穿著白色受浸袍站在台前,其中一位正是她!正當興奮之際,當天下午我又參加復活節遊行,當一群人走到台北市政府前,突然一陣天搖地動,就在現場看到正在興建的台北101大樓最頂端的吊車從天而降,「碰!」的一聲重摔在地。

又過了幾天,心裡總覺得一陣鬱悶,似乎是從靈魂裡發出的一種提醒。突然間,我意識到,這就是上帝的印證!我與上帝之間「三個月的約定」,居然就在最後一天的期限,破碎了我想自由的私念。

她的生日是九月廿一日,受洗重生日則是三月卅一日,兩個日子都發生大地震,上帝似乎在提醒我:「既然給了如此明顯的印證,你是否就應該乖乖的與她廝守一生?」這時,我才驚覺自己完全忘了聖經「上帝的意念高過人的意念」(以賽亞書55章9節)的真理教導,竟敢斗膽給上帝三個月的期限!我懊悔不已。

在確定上帝給的印證後,我們經過兩年的預備,在二○○四年五月廿九日步上紅毯。由於她是馬來西亞華僑,我們是先找時間回去馬來西亞辦理她的相關證明文件,同時接受教會的婚姻輔導,辦完公證結婚後,才正式舉辦婚宴。

婚後我們經歷不少上帝的恩典,當時我太太正懷著兒子,我與張德謙牧師餐敘時,突然噎到,窒息昏死過去。事後張牧師告訴我,他很確定我停止呼吸至少五分鐘,他不斷拍打我背部搶救時,一直祈禱:「別讓宜瑩的孩子成為遺腹子,求上帝再留他在這世上一些時候。」沒想到,我就漸漸恢復意識。

幾年後,我太太在醫院生女兒時,在產房待了快兩個小時。當我在產房外焦急踱步時,一位掩面哭泣的大肚子太太被護士攙扶坐在沙發上,我隱約聽到要等她先生趕到後,才施做引流手術,將沒了心跳的胎兒取出……。這時我意識到生產的危險性,心裡趕緊向上帝禱告呼求,祈求太太生產順利。

不到半小時後,護士先把因缺氧而全身膚色烏黑的女兒抱出來給我看,隨後太太被推出產房時,我看到她臉色蒼白,接生的醫師還特別囑咐我,一定要確實幫太太按摩腹部。後來又過了半小時,醫師走過來,取出五支止血鉗:「林先生,沒事了,好好照顧你太太。」原來,女兒出生的過程並不順利,讓太太大失血,還好醫護團隊搶救得宜而度過了危險。我也深知,若沒有上帝的保守與憐憫,我的家庭不可能完整。

如今我們結婚快十五年了,過程中並非每時刻都甜蜜,也有風雨、低谷時,不過回首當年,我慶幸自己縱使自大驕傲,卻還懂得跟上帝求印證;知道上帝的心意後,也慶幸自己願意降服、順從祂,如今才得以享受上帝所賜婚姻的祝福。感謝上帝,也感謝我太太,包容我一切的不足。

【幸福練習】
💞

有一個人,相約與你攜手走遠路,時至今日,
你仍緊緊牽著他的手,不論晴雨,永遠珍惜嗎?

我有話要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