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 張譯云(高雄市)
從小到大,我就是一個很幸福的孩子。成長過程衣食從來不缺,父母營造了一個溫暖正面的家庭氛圍,甚至出社會後,還送給我車子和房子,讓我的獨立生活不用過得太辛苦。
從求學到職場,我不曾遇過霸凌或受排擠的人際問題,甚至在信仰轉換上也很順利。我之所以信主,僅僅因為基督徒的先生希望我受洗,我就順服地受洗了。直到進入教會才發現,許多人是因為人生走到困境才信主,像我這樣順順利利信主的反而比較少,說來也是很蒙福的事。
婚後,我和先生相處愉快,我們沒有來自雙方原生家庭的照顧壓力,也沒有孩子束縛,結婚十年來,我們四處旅行,足跡踏遍國內外,日子過得輕鬆愜意。人總是這樣,在幸福的生活中,感受不到信仰的可貴,也不覺得需要尋求,因此我的靈命就一直停留在初淺的嬰兒階段。
直到六年前,我跟先生厭倦了職場上複雜的人際關係,想轉換跑道過單純生活,於是我們在屏東買了一間房子,當起民宿主人。我當時的想法很單純:「既然主耶穌從我還未認識祂就一直恩待我,那這個民宿計畫祂應該也會祝福吧!」豈知買下這間房子,正是噩運的開始,我的人生隨即陷入長達五年的痛苦折磨中。
我們買的房子蓋得隨便,漏水問題不斷,負責的建商又不願負責,逼得我們只能告上法院。結果,法院判決我們雖買新屋,也要共同承擔漏水修繕的費用。這也就算了,隨即又遇到陸客不來的觀光寒冬,於是,我們只好將房子出租,當起包租公包租婆來,先避過這個寒冬再說。
我們的房子位於鄉下,租的人少,租期也不久,在無法慎選房客下,也曾遇過詐騙集團來租,把房子搞得一團亂又聯絡不上人(可能被警察抓走了),害我們又得花不少心力把房子恢復原貌。而在出租的這段期間,房屋的各種先天不良問題也紛紛出現,最後我們只好忍痛賣掉它。雖說賣屋,豈就容易,這一賣就賣了兩年,最後以慘賠一百多萬收場。
在這五年「房」事不順的歲月裡,我和先生走過各種心路歷程,從互相指責、抱頭痛哭、咬牙苦撐,到最後看淡一切的。我也不斷質問自己:「一向恩待我的上帝,究竟要透過這個苦難讓我學習什麼功課呢?」
後來我歸納出幾點,也算是我經歷這五年磨難後交出的屬靈功課。第一點是凡事都要讚美。誠如約伯記1章21節:「賞賜的是耶和華,收取的也是耶和華。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。」在逆境中,我依然要開口讚美主,因為祂是我的上帝。第二點是要學習忍耐與等候。信仰是需要操練的,要等候上帝的旨意,壓傷的蘆葦主不摧殘,祂必為我們開一條新路。最後,我相信,不管是高山或低谷,上帝都與我們同行,因為祂在我們未出母腹之時就已認識我們,祂愛我們就必愛我們到底。經過這些風雨後,我要說,主耶穌就是我一生最好的倚靠與避難所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