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08期【在祂翅膀蔭下】祈禱之時
◎何佩怡(台中市)
我的媽媽名叫閃,雖是一個單名,卻強而有力地道出那個時代的重男輕女。然而,她的一生並沒有被這個名字絆住,她的慈愛和勤奮令她擺脫了命運的枷鎖,並且閃閃發亮。
她的童年不允許她多讀幾年書,正值青春年華,便離鄉背井到台中當護理師。由於診所提供食宿,媽媽索性將每個月的薪資全數拿回家,因此我的二舅和小舅常跟我說,他們小時候只要沒錢了,就會從彰化坐電聯車到台中跟姊姊拿。看來,我外婆的早逝和媽媽天生的責任感,讓她不只當個姊姊,更一肩挑起家庭的經濟重擔。因著她這種毫無保留、願意犧牲的個性,才堅立起日後我成長的家。
我的爸爸在家裡開設一家印刷廠,印象中媽媽每天不是在廠裡幫忙,就是要張羅所有人的點心和便當。記得四年級某次段考,我不小心考差了,老師要我訂正抄寫錯誤的題目,當天媽媽就陪我在工廠二樓的大桌子上挑燈夜戰。只是我的眼皮不爭氣,一過晚上十點就忍不住闔上。媽媽拍拍我,輕輕地說:「妳去睡吧,剩下的媽媽幫妳寫。」那話就像黑暗中的光,不僅驅散了我對老師的害怕,也點亮了我對上學的希望。成長過程中,媽媽對我不打不罵,只用她的身教和愛,激勵我要懂得向上。
媽媽這盞燈一直照亮著我,直到結婚的前一週。她帶我到銀樓,說要送我結婚金飾。我看著金光閃閃的項鍊戒指,一心直想著怎樣才能當個耀眼的新娘。結帳時,媽媽向老闆使了使眼色,便和我捧著一盒金飾回家。我有點疑惑,難道是媽媽錢不夠,待會才要來付嗎?或者店家是多年的鄰居,因此老闆免費贈送給我們嗎?
我沒有多問,坐在梳妝台前,媽媽一邊幫我戴上項鍊,一邊揭開謎底:「媽媽一生沒留下什麼積蓄,這條金項鍊是用媽媽的結婚金飾換給妳的。」我看見鏡中的自己流下了淚,脖子上的那條項鍊閃閃發光,並不是因為它是純金的,而是因為媽媽對我滿滿的愛。
馬太福音5章15節說:「人點燈,不放在斗底下,是放在燈台上,就照亮一家的人。」上帝將媽媽這盞燈放在我們家,憑藉她的慈愛,讓家人孩子們都順利地成長茁壯。今年媽媽已經70歲了,我想送她一份禮物,就是為她禱告,盼她認識主耶穌。媽!主耶穌愛您,就像您愛我一樣,祂在十字架上背負了我們的罪,幫我們承擔了所有的重擔。盼望有一天,您也能體會到神豐盛的慈愛,回到祂永遠的懷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