廟埕長大的孩子

李冠呈(高雄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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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月2、9日第909、910期

我是在廟埕長大的孩子。小時候,廟埕好像家裡的「灶腳」,嬉戲遊玩都在這個地方;逢年過節、迎神慶典,總有許許多多的活動,舞龍舞獅、八家將、蜈蚣陣、宋江陣、布袋戲、歌仔戲、歌舞團、電影,還有許多的攤販,總是讓小朋友樂不可支。燒香拜拜、收驚、問神明……,這些宗教儀式如同生活的一部分,對在廟埕長大的我來說司空見慣,特別在六合彩流行的年代,每到開彩前一天,三更半夜還能聽到人們圍著乩童與桌頭求問明牌的熱鬧聲。

每逢過年期間一定有一項重要的事要做,就是安太歲、點光明燈;不管是正沖偏沖、求平安、保健康、顧事業、拼學業、防小人……,都可以在廟裡安個燈,求神明保庇。因此,過年期間,彼此的問候語除了「新春快樂」「恭喜發財」之外,也多了「你『安』了嗎?」「哪一間廟『安』的?」「『安』了多少錢?」「有沒有全家都『安』?」

記得有一年過年,母親為了讓我變聰明會念書,清晨五點不到就把我挖起來,要去「過火」走七星燈;為了「搶頭香」,還塞了紅包給師父。當時師父一手拿著長長的鞭子揮舞,鞭子破空的聲音很好聽;另一手拿著七星寶劍,一陣唸唸有詞後,走過一條炭火鋪出來的路,就算大功告成。最後師父交給我們一紙符咒說:「回去燒掉和水喝就會gâu讀冊了。」

小時候的我災禍不斷,有次母親帶我去算命,算命師說:「這孩子歹命,若不改運,前途坎坷,唯一的方式,就是讓神明收作『義子』。」這番話聽在從小父母離異、又是隔代教養家庭長大的我耳裡很不好受,簡直就是個殘酷的印證,特別那句「若不在卅五歲以後結婚,會離兩次婚。」更是讓從小渴望建立完整家庭的我失去所有自信,彷彿永遠擺脫不了厄運、霉運、衰運。對此,我深信不疑,因為我是在廟埕長大的孩子。

高二那年,同學邀我去教會參加少年團契,「這啥?」「去了你就知道啦!」我第一次去教會就愛上了這個地方,愛上好聽的詩歌、愛上大家熱情的問候、愛上大家臉上的笑容。我開始參加少年團契聚會、週日早上八點的兒童主日學、主日學高中班、主日禮拜,然後下午一起跟團契朋友打球,也才知道,原來生活可以這麼豐富!生命可以這麼豐盛!

不過,那時候的我有一個觀念「多重信仰,多重保障」,多拜一個就多一個神明保護,所以多拜耶穌就多了耶穌的保護。對於信仰,我是這樣理解的,因為我是在廟埕長大的孩子。

漸漸認識真理後,讀到上帝十誡第一條說:「除我以外,你不可以有別的神」,帶給從小在廟埕長大,結緣書、宗教儀式也懂不少的我很大的衝擊,究竟是過去的「多重信仰,多重保障」正確?還是基督教信仰「只要相信獨一真神」對?要繼續過去耳濡目染、習以為常的求拜各種神明,還是只要單單敬拜耶穌基督?我心中產生極大的衝擊與激盪。後來讀到聖經詩篇119篇105~106節:「祢的話是我腳前的燈,是我路上的光。祢公義的典章,我曾起誓遵守,我必按誓而行。」省思每年點光明燈、安太歲就萬事OK了嗎?我的心中真的有平安嗎?頓時讓我毅然決然決定只要相信上帝,因唯有上帝才是真正不滅的光明燈,才是一生平安的源頭。

感謝上帝的恩典!目前我擁有幸福美滿的家庭,有愛我的老婆和兩個乖巧的孩子;經過十年的禱告,我的母親在去年復活節也受洗成為上帝的兒女了。現在的我生活踏實,也走出過去原生家庭的傷痛與黑暗,人生煥然一新充滿盼望。

親愛的朋友,你是否也跟我一樣是在廟埕燒香拜拜長大的呢?為了求平安,每年都得安太歲?誠願你來認識這位上帝,上帝必與你同在,帶領你經歷「脫離咒詛,永享恩福」「走出黑暗,進入光明」「歹運變好運,歹命變好命」「舊事已過,都變成新的了」的福份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