昧見笑

賴淑珠(台北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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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15日第967期

台語「昧見笑」或「不要臉」本是罵人的話,但是出自一位老牧師的口,意思就不是這樣了。這是他開玩笑的口頭禪,他的意思是「你真敢」或「我敢這樣做」。

聊天談到,他與朋友之間有了誤會,人家對他不諒解,他說,他都「昧見笑」打電話給對方,以釋前嫌,因而化解誤會。他問我:「我是不是昧見笑的人?」我說:「您這樣做真是了不起,我佩服您。」

人與人之間,難免因不同意見而產生爭執,有時不歡而散或口出惡言,傷害了彼此。即使如此,也不該就這樣懷恨在心或不理對方,應對事不對人,仍然要以耶穌的愛去愛對方、與人和解,且要互相包容。

耶穌是最「昧見笑」的人了,因為祂主動親近不受看重、不被接納的人;祂愛仇敵,更為逼迫祂的人禱告。我們是學耶穌的人,不但愛那些可愛的,更要愛許多不是那麼可愛的人。這位愛開玩笑的牧師,他有耶穌愛人的精神,勇敢的面對自己、面對別人,更面對問題,真是令我敬佩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