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女兒回家了

蘇秀娟(台中大雅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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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13日第819期

我出生後六個月,就被養父收養了。我是原生家庭中的第三個女兒,媽媽那時愛賭博,賭到家裡四十多坪大的房子都給輸掉了;加上媽媽的養母過世,所以媽媽說我是掃把星,哀求父親把我送人;只要把我送走,她就會安份守己,好好持家,戒掉那些壞習慣。

父親真的如了母親的願,把我送給一對不能生育的夫婦,但因為我太愛哭,所以他們撫養一陣子後受不了,想把我還給父母親。那時的鄰居(後來的養父),向我的父母請求,希望能將我送給他。養父和我似乎特別投緣,只要他一抱我,我就不哭了,所以我就這樣被送給了養父撫養,跟著養父的姓氏。
養父在台灣沒有任何親人,他收養我時已經五十多歲,我們相依為命,他非常非常疼我,甚至本來有機會結婚,但擔心別人對我不好,於是放棄結婚的機會。
養父不僅把全部的愛給了我,還把我給寵壞了!印象中,我沒有要不到的東西;小學二年級時,我看上一個五面可摺疊的鉛筆盒,就無所不用其極的要養父買給我,養父當然如我所意,讓我如願得到鉛筆盒。
雖然我備受寵愛,但對於別人對我的好、對我的愛,從來不曾滿足、不知感恩,只覺得那些都是應該的!養父說我一句,我可以頂回去十句。小學三年級學會離家出走;六年級時,還把養父氣到想離家。那時的我,就是這樣叛逆、不懂事,而且非常自私,直到國中一年級,去教會之後,我才開始有了改變。
我在教會經歷到上帝和許多人的愛,學習「愛」和「感恩」,才知道自己對養父的態度真的很不好。我為自己禱告,求上帝幫助我改變,也請教會的牧師及師母為我禱告,並請教他們具體的做法。後來,我試著寫字條給養父,也學會體貼他的心。漸漸的,我和養父成為無話不談的父女,連他的戀愛史以及我暗戀學長的事,我們都彼此知道,這種感覺真的很棒!
國三那年冬至,養父因心肌梗塞住院,那時他怕耽誤我的功課,要我去上學,不可以留在醫院。我人在學校,心卻不知在哪裡。不管台上老師講什麼,我在台下兩行眼淚像關不住的水龍頭,非常擔心養父的病況。老師知道後,要我請假去醫院,才知道養父已經嚴重到住進加護病房。十四天後,他就過世了!
養父過世時,我才國三,那段時間,幸好有教會牧師像天使般的陪伴,但生父母不放心我自己一個人住,要我一定要選一個地方和他們同住。雖然從小就和媽媽不熟,但因和同學之間深厚的友誼,不願轉學,所以我就選擇和生母住。
幼時會被送養,是因為母親的關係;被養父收養時,也因為沒有女性長輩的陪伴,所以從小我就受到很多的傷害。小時候,每年最怕的節日就是母親節,老師不是要我們畫媽媽,就是寫媽媽,這對我來說簡直是個難題!我覺得媽媽讓我受了很多屈辱,所以我恨她。不知小學哪一年學會寫「恨」這個字,我常在紙上不停的寫「恨恨恨恨」,因我恨,我好恨媽媽!
搬來與媽媽同住後,雖然每天上學都要靠她,我還是不喜歡她,應該說是討厭吧!只要她碰到我,就渾身不自在。那時的我已經信耶穌,知道耶穌愛我,也愛我的媽媽,有時也會在心裡為媽媽設想,畢竟她和父親差了廿二歲,一定也有不得已的苦衷。我想要用耶穌的愛來愛媽媽,但就是放不下面子和身段,只好向上帝禱告,求上帝幫助。
高一時,媽媽北上工作,我學著寫信給她。剛開始,只有簡單的問候,慢慢的會多寫一些,勇敢將自己心裡的感受和媽媽分享。之後,我們的關係有了改變,我會抱她、親她、愛她,這些改變都很特別,但我非常確定的是,這些改變靠我自己是無法做到的,是耶穌幫助我做的!
現在我跟媽媽的關係漸漸變好,跟媽媽相處後,我開始能體諒她的難處。感謝上帝恩待我,不但改變了我,也讓我看到家人的需要;現在,我天天都為家人禱告,盼望有一天親愛的家人都能認識神,體會我所信的上帝,是又真又活的上帝!
我們沒有辦法選擇父母或改變父母,但在上帝的愛裡,我們可以改變自己。你還因為某些事情而怨恨自己的母親或父親嗎?放下吧!求上帝幫助我們,用祂的愛來改變我們自己的想法,扭轉原本看來不如意的一切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