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朗讀◎簡銘凱
作者◎邱春建(桃園市)
我出生在傳統的客家庄,十四歲喪父,全靠寡居的母親撫養,一手拉拔我們六個小孩長大。若有人問我心目中最偉大的人是誰?我想,應該是非母親莫屬吧!
我的母親跟那個年代許多傳統婦女一樣,每天早上醒來,泡的第一壺茶一定是先請土地公喝過,家人才能喝,水果也是如此,無論家中大小事,都需先請示這位福德正神。
讀高中時,我們家門前發生一起車禍,是砂石車撞機車,騎機車的年輕女孩臥倒在地。圍觀鄉親眾多,卻無人敢靠近。彪悍的司機藉口有急事要先離開,母親卻毅然擋在砂石車前攔他,不許他在女孩家人到達前離開現場,這一幕深深烙印在我心中。
我當兵的那年,母親因膽結石開刀住院,醫生說母親有高血壓,開刀風險較大,要我們考慮清楚。我們還在猶豫時,母親卻堅持要手術。手術那天進開刀房的前一刻,母親叫住大姊,把手中一把千元大鈔給她,叮嚀她:「手術中若需輸血,就拿這筆錢去買血,千萬不可讓弟弟輸血。」
我知道後,跑去廁所痛哭,雙手用力捶牆。客家人有句話說:「娘想兒,長江水;兒想娘,扁擔長。」意思是說,父母對子女情深意長,子女對父母卻相對薄情。想到母親自己生死未卜,還如此保護我,我卻經常忤逆她,心裡不禁憂傷起來。
我是個菸槍,二十六歲時幾度想戒都戒不掉。有天撿到一本月刊,讀到一位基督徒病得醫治的見證,很是羨慕,心中默默祈禱說:「上帝啊,祢若讓我戒掉菸癮,我二話不說就來信祢!」不料,一個月內我果真戒菸成功,而且毫無痛苦。我就這樣信了耶穌。三個月後我告訴母親我要受洗,她哭著求我等她百年後再受洗。
一年後,我再度告訴母親我決定要受洗,並邀請她來教會觀禮,想當然爾,她婉拒了。鄰居長輩揶揄母親,說她死後恐怕無三牲祭品可吃,母親卻大聲回答:「死後能不能吃到祭品,我不知道,但至少現在活著,我的孩子會煮肉湯給我吃。」母親總是這樣用她的愛捍衛我們。
三十歲那年,經人介紹,我認識了一位基督徒女孩,交往數月後,母親問我去過對方家幾次?有沒有留下來吃飯?我答說去過六次,五次留下吃飯。母親又問:「對方家煮什麼招待你?」我說五次吃飯都有雞酒。母親立刻要我別再去了,讓我很不解。後來才知道,那個年代,雞酒是鄉下最高尚的招待。母親說我若再去,對方家雞寮裡的雞可能都會被殺光。在母親的認知中,雞是養來拜神用的,不能隨便抓來殺。「我們要趕快請媒人前去提親!」母親說。
提親前,母親諄諄教誨:「我們家沒什麼值錢東西可讓人圖謀,唯一有的,就是人品。」我們請了兩位媒人,都是岳父岳母熟識的教友,就這樣在歡樂的宴席中完成了提親任務,奇怪的是,岳父岳母對聘禮之事卻隻字未提。事後我問岳父,他才透露,在與我母親對談的那一刻,他就對這門婚事感到放心了。
岳母是苗栗傳統的客家人,傳統拜拜家庭長大的她,卻嫁給了信基督的岳父。婚後幾年,陸續夭折了兩個剛出生的嬰孩,人家坐月子是快樂吃雞酒,我的岳母卻是吞淚下肚。一日她聽到窗外傳來歌聲,依窗聆聽,心中感到安慰,數年後才知那是教會報佳音唱的〈平安夜〉。從此,岳母專心敬拜上帝,她的虔誠猶如我母親對土地公一樣。
結婚後,岳母對我太太香香說:「要敬重妳的婆婆,不可與她頂嘴,妳若受了委屈,可以回家告訴我。妳婆婆是個值得敬重的長輩。」客家人有個習俗,當長輩過世後,會從長輩留下的錢拿一部分出來分給子孫,作為一種祝福,即所謂的「手尾錢」。我的岳母很特別,她在身體還健康時,就購買了十三條綴有十字架的黃金項鍊,當作手尾錢,分送給十三個內外孫,並一一為他們祝福。
岳母九十歲蒙主恩召,當年她告訴我太太的那席話,一直影響著我的太太。二十五年的婚姻中,香香從未大聲對我母親說話,母親生病門診時,她總是衝第一個陪伴。有句客家諺語說:「屋簷水滴落屋坑,點點滴滴不差移。」意思是爹娘的身教對子女的影響至大。我非常感謝岳母對女兒的教導,使我母親能享受到媳婦的愛。我家大嫂常說,母親三個媳婦中,只有香香最會逗母親笑。
我最愛唱歌給母親聽,我的歌聲總會讓人想要離席,唯獨母親會拍手叫好。明天是母親出院的日子,我又可以在母親床前高唱客家歌曲〈唐山過台灣〉及教會詩歌〈平安夜〉,唱完後跟母親一起禱告感謝。
我真高興能有這麼兩位好母親,她們為我留下好榜樣、好信仰,我也要追隨她們的腳蹤,將美好的信仰與品德繼續傳承下去。